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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构建司法赔偿联动机制平台
发表时间:2021-12-22 19:45:51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今年1-11月,广西法院共向2280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466.19万元。仅自治区高院共计向23名困难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12万元,其中妇女10人,儿童7人,残疾人4人。

  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22日电(记者 林浩)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罗秀文22日介绍,今年以来,广西法院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记者 林浩 摄

  当天,广西高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该院审理的4件共7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38万元。

  罗秀文在活动中介绍,今年1-11月,广西法院共向2280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466.19万元。仅自治区高院共计向23名困难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12万元,其中妇女10人,儿童7人,残疾人4人。

  近年来,广西各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司法救助跨地域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发展落后、生活贫困的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帮扶救助,以更为开放、包容的司法保护姿态,谱写民族团结新篇章,助力壮美广西“一带一路”建设发展大格局,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

  广西各级法院积极与党委政法委、财政、司法、公安、民政、社保、妇联、残联等多部门沟通协调,推动构建广西司法赔偿联动机制平台,形成“政府支持、部门负责、相互联动、社会参与”的国家救助保障体系。特别是在关爱困难妇女、儿童两类弱势群体上下功夫,专门针对妇女、儿童、残疾救助申请人开展救助帮扶、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服务,在修复受损害社会关系、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广西高院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自治区级司法救助资金使用分类量化的实施细则》,将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案返贫,孤儿或事实无人扶养的儿童定位为生活特别困难类型,给予高达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倍的司法救助金;还专门规定了对身体多处残疾的残疾人,每多一处伤残上调20%伤残赔偿附加系数,完善机制,精准救助,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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