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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团伙涉嫌以直播带货合伙盈利为名诈骗老人受审
发表时间:2023-04-14 17:10:15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4月13日,桂林象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习某某、田某某、王某某、王某、黄某、张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该案涉案金额近18.9万元,受害人平均年龄超70岁。

  中新网广西新闻4月14日电(唐柳丽)近年来,直播带货越来越火,习某等人便想到利用直播带货合伙盈利为诱饵骗取老人钱财。4月13日,桂林象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习某某、田某某、王某某、王某、黄某、张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该案涉案金额近18.9万元,受害人平均年龄超70岁。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5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习某某纠集被告人黄某、田某某、王某某、王某、张某向社会不特定老年人虚假宣传桂林市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直播带货短视频”的盈利模式及发展前景,以投资后每月可以获得投资额7%-10%的高额返利为诱饵,骗取唐某某、张某某等多名老年被害人的信任签订“合伙人协议书”进行投资,共骗得现金人民币近18.9万元。而上述款额没有用于经营活动,田某某分得人民币4000余元、王某某分得人民币12000余元、王某分得人民币 15000余元,张某分得人民币 3000元,其余大部分款项被习某某偿还个人债务及用于他处。

  案发后,被告人习某某,黄某、田某某、王某某、王某共计退出赃款人民币5.2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习某某、田某某、王某某、王某、黄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人民币近18.9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六被告人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从宽处理。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合议庭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并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整个庭审程序规范、严谨、高效。本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以“高息红利”“短期回本”“稳赚不赔”为诱饵的“投资理财项目”,往往以“资金断裂”“周转不灵”为结尾。广大老年人一定要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忠告,承诺给予明显超出金融市场标准的高息回报都是骗局,发现犯罪分子以“投资理财”进行非法集资时,要不轻信、不盲从,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老年人须守好“养老钱”,打消“用小钱赚大钱”等念头,多一个心眼儿,才能做到“不因小利而受大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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