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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发表时间:2023-03-16 10:58:17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2023年第2期《长安》杂志刊发了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卉署名文章《协同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出广西桂林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最严措施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以最高标准构筑生态环境品质,擦亮绿色高质量发展金字招牌。

  广西桂林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最严措施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以最高标准构筑生态环境品质,擦亮绿色高质量发展金字招牌。

  强化政治引领。整合设立漓江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书记、市长分别任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成立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领导小组,专设生态环境提升组,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统筹治理生态环境。出台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漓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全力抓好生态保护工作。成立生态保护公安分局(大队、中队)、人民法庭、检察官办公室,行政村全覆盖配备生态辅警,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执法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强化法法衔接。建立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漓江司法保护大数据联动执法中心,执法司法高效联动,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全链条打击。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配合,开展“数字漓江—智慧执法”生态环境法治监管模式研究,启动建设“数字漓江”大数据监管平台,构建“重拳打击+齐抓共管+生态修复”机制。

  强化监管督导。创新监督模式,开展“检察呵护桂林山水”“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等专项法律监督,坚持“大专项+小专项”保护、注重“惩治犯罪+生态修复”治理、搭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模式。常态化落实环境保护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及时高效履行环保职责。全面分析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提出法律监督建议,形成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构建“四化”(责任网格化、联动协同化、监管信息化、保护制度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立“四办”(发函督办、现场督办、上报督办、问责督办)督办工作机制,纵深推进漓江保护执法精细化管理。

  强化源头治理。将生态保护纳入基层善治体系,坚持党建引领+网格治理,打造百里漓江党建联盟,设置2.8万个生态保护微网格,构筑“党员干部+村民+志愿者”治理防线。加强宣传引导,以立法形式确定4月25日为“漓江保护日”,将漓江风景名胜管理条例纳入普法清单,聘请漓江流域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干部群众等担任漓江保护志愿观察员,联合开展环保法治宣传。(作者为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卉;刊于《长安》杂志2023年第2期)

  来源:桂林政法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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