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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将建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 计划今年年底开工
发表时间:2021-08-24 17:17:42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广西南宁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强初24日介绍,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南宁市将在邕宁区八鲤路中段建设南宁市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该项目计划今年年底开工。

  中新网广西新闻8月23日电(黄艳梅 王柳慧)广西南宁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强初24日介绍,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南宁市将在邕宁区八鲤路中段建设南宁市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该项目计划今年年底开工。

 

 
8月24日,南宁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举行。王柳慧 摄

 

  南宁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当天举行,许强初在会上介绍南宁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许强初介绍,一直以来,南宁市持续加大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保护生物多样性。全市有野生脊椎动物5纲41目135科408属727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黑叶猴、冠斑犀鸟、大灵猫、小灵猫等约12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猕猴、豹猫、画眉等约71种。

  南宁市不断优化提升森林、湿地、河流、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空间,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栖息地。目前,全市共有21处自然保护地,包括自然保护区8处、风景名胜区2处,森林公园8处,国家湿地公园2处,石漠公园1处。自然保护地批复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221万公顷的3.59%,南宁市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6.22万公顷,比“十二五”初期面积增加1.09万公顷。

  许强初介绍,南宁市坚持围绕“防”“护”“管”三个方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一是以“防”为先,积极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南宁严格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全市共建成5个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4个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其中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监测站1个,自治区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4个,各监测站点对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采食点及候鸟迁徙往返路线进行严密监测。各县(区)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实行日报告制度、零报告制度。2020年1月至今,全市共开展网上直报2587次,出动监测人员1万余人次,监测线路57条,未发现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源疫病和重大动物资源破坏案件。

  南宁定期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工作,2020年至今,南宁市对龙虎山猕猴甲肝病毒、乙肝病毒、B病毒,野猪非洲猪瘟病毒和那兰鹭鸟保护区鹭鸟禽流感病毒开展了检测,有效了解和掌握我市野生动物携带病原体情况,评估野生动物疫病发生趋势及风险。

  二是以“护”为主,扎实推进陆生野生动物救护及栖息地保护工作。南宁及时开展陆生野生动物救护,南宁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持野生动物救护电话通讯畅通,对市民移交、执法查扣的野生动物进行及时救护;加大与自治区救护中心、南宁市动物园等单位合作,建立了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长效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救护工作,南宁市将在邕宁区八鲤路中段建设南宁市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该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获得立项批复,已列入2021年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占地面积120亩,总投资7400万元,2021年7月20日完成项目设计招标,计划今年年底开工。

  2020年1月至今,南宁市林业部门累计接收非正常来源陆生野生动物195单,共计458只(条),其中,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12只,国家一级38只(条);国家二级116只(条);广西重点276只(条);“三有”保护16只(条)。

  此外,南宁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工作,对分布零散但有重要生态价值的自然保护区域,通过建设自然保护小区,由所在辖区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所属村委管护,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善、建设规范、管理高效的自然保护网络体系。目前,全市建成64个自然保护小区,面积共计2.43万公顷。

  南宁市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2020年3月南宁市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经科学评估后,把大明山附近自然保护小区保护价值较高的区域纳入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7月,南宁市在全区率先印发了《南宁市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2020年6月横县西津、南宁大王滩、凤亭河-屯六水库纳入全区第一批自治区级重要湿地。同年12月,广西南宁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通过国家林草局验收,至此,南宁市建成国家湿地公园2处,分别为广西南宁大王滩国家湿地公园、广西横县西津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地成为维护南宁市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基地。

  三是以“管”促禁,全面推进禁食野生动物。南宁有序开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全国人大出台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决定》后,南宁市扎实有序稳步推进全市野生动物处置工作,2020年6月30日,南宁市在全区率先印发了《南宁市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实施方案》,通过落实落细处置措施,加强财政资金保障,明确部门责任,迅速部署和指导处置工作。同时,南宁市采取“一户一档”的工作方式、“一日一报”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处置程序,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舆情。各县区林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县区政府的组织下,依托镇政府、村委会等,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形成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联动机制。2020年12月31日,南宁市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市2662户人工繁育场所野生动物处置到位、补偿到位。全市共处置蛇类176.66万公斤,其他野生动物处置37.14万只/头,全市共兑付补偿费用2.15亿元。

  据悉,2020年以来,南宁市林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相继开展了“清风行动”、“国门利剑2021”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面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从业机构,停止一切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双结合,使执法督查更精准高效。2020年1月至今南宁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清查陆生野生动物养殖、经营交易场所6000余处,累计监测网店1万余家,网站5000多个,删除涉及野生动物网络链接34条,共收缴野生动物445只(头/条),国家级保护动物制品169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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