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中新网广西新闻正文
您的位置:首页>广西各地
字号:
天等县一封建议书直击“病灶”开“良方”
发表时间:2021-03-11 15:08:27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近日,广西崇左市天等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县水利局存在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建设超期、达不到设计指标的问题,随即对该局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问题整改。

  中新网广西新闻3月11日电(农世繁 黄丽兰)“你局实施的2016年天等县向都隆禄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建设超期,且植被种植面积、树种成活率低于项目设计要求。建议你局加强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在一线服务和监督项目建设的党员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近日,广西崇左市天等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县水利局存在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建设超期、达不到设计指标的问题,随即对该局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问题整改。这是该县用好监察建议书进行再监督的具体实践。

  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用准用好监察建议,准确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症下药是前提。该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靶心,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的作用,在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针对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管理薄弱、岗位风险等问题进行“纠偏矫正”,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意见,督促相关单位查找自身不足,并举一反三扎实整改,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如2020年8月,针对县疾控中心原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套取资金用于发放职工补助问题,该县向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县卫健、疾控中心、人民医院等单位完善和修订了8项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成效。

  作为管党治党的有力武器,建议书不能“一发了之”。为确保每份建议书落到实处,该县按照“谁建议、谁跟踪”原则,明确对监察建议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跟踪督办,并定期开展“回头看”,建立台账,实行销账管理。通过电话提醒、限期回复、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监察建议书的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进行全程监督、限时办结,确保监察建议掷地有声,实现监察全覆盖,让监督触角真正抵达“最后一公里”。

  同时,对不按时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通报,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防止“一发了之”。2020年以来,对整改工作滞后问题约谈提醒1名部门正职和3名科级干部,切实维护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

  据了解,2020年以来,该县向县卫健、水利等职能部门发出建议书18份,推动问题整改36个,各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21项38条,有力拓展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功效,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每一份监察建议书都是对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是推动被监督检查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一大利器。”天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许建松表示,将进一步探索纪检监察3类建议书的有效运用,切实发挥其以点带面、标本兼治的作用,使之真正成为“祛病拔根”的“好药方”。(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