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中新网广西新闻正文
您的位置:首页>广西各地
字号:
兴业:“三长”治理 四级复绿 铁腕呵护绿水青山
发表时间:2023-12-27 12:30:45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公安局三名专案民警与有关部门执法人员驱车直奔辖区小平山填浪平村黄泥塘屯一个叫岭八车的大山沟,他们此行是检查三年前侦办的一起非采案的复绿情况。当看到复绿种植的柑橘已经挂果、散群的白鹭飞进田里觅食,随行人员脸上露出了笑容。

  中新网广西新闻12月27日电(冯春晖 曹伟兰)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公安局三名专案民警与有关部门执法人员驱车直奔辖区小平山填浪平村黄泥塘屯一个叫岭八车的大山沟,他们此行是检查三年前侦办的一起非采案的复绿情况。当看到复绿种植的柑橘已经挂果、散群的白鹭飞进田里觅食,随行人员脸上露出了笑容。

  2021年以来,兴业县公安局树牢为民观念,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按照玉林市警方启动“三长治理”(即市公安局长、县公安局长、派出所长挂帅生态环境专案)和玉林市“四级书记抓复绿”模式精神,在重拳打击非法采矿采石采砂行动中,与相关执法部门强强联手,加强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查处整改,注重做好破案后的复耕复绿工作,确保有限国土资源不受侵占,铁腕呵护绿水青山。

  强化担当铁腕打击非采

  “只要是生态环境的案子,市公安局长和县公安局长都要挂帅侦办,”12月15日,兴业县公安局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局长刘天雄介绍,他们开展打击治理非法采矿采石采砂行动,市公安局长、县公安局长、派出所长“三长”挂帅参与侦破案件,到一线与专案民警研判案情。如侦办“5.15”非法盗采矿石中,在现场指挥的市公安局领导得知专案组民警对矿石专业知识存在盲区,当即联系有关部门派来技术员给专案民警传授某矿从开采、药物调配到最后出矿的流程,为侦破此案提供了有力的知识支撑,涉案的6名主要嫌疑人归案后全部被逮捕起诉,检察院和法院有关专业人士评价“5.15”案件“定性准确、办案质量高”。

  近年来,兴业县公安局在实施“三长治理”模式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律责任,明确“三长”是侦办生态环境案件的主要责任人,承担打击治理和督导复绿种植责任,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影响侦办生态环境案件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证每一起涉案人员全部归案,保证每个主要涉案人员捕得了、诉得起。

  在“三长”督导下,兴业县公安局成功侦办16起非法采矿、采石、采砂案件,涉案的31名主要嫌疑人全部被移送起诉。

  四级书记抓复绿 还一片绿水青山

  玉林市委、政府领导对公安机关侦办的生态环境专案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批示侦办,要求生态案件优先查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办案力量优先调配、专案经费优先保障,让专案民警吃了定心丸。

  兴业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温东介绍,在市县两级领导的重视督办下,专案民警迅速侦破了辖区北市镇万龙村非法采砂案件,涉案的3.5公顷林地面积得到了复绿。

  有关方面介绍,涉案林地面积得到复绿,源于“四级书记抓复绿”的功劳。在公安机关侦办生态环境案件后,玉林市委、政府强化政治意识、生态意识,“四级书记”第一时间抓复绿工程,即由市、县、乡(镇)、村四级党组织书记和四级行政一把手抓好涉案林地面积的复绿工作,层层签订复绿军令状,实行分片包干复绿责任制,邀请有关专家团队进驻,对涉案非采地区进行“把脉诊治”,建立智慧生态平台,精准施策,科学复绿。

  专案组的森林民警介绍,截至发稿,涉案的非采地区复绿工作已经全面完成,覆盖率达100%。

  兴业县以“三长治理”为契机,积极推进和深入开展“美丽兴业·宜居乡村”和“绿满八桂”等造林绿化建设活动,全县共完成自治区级村屯绿化示范村90个、一般绿化村屯建设2300个,营造“一个村屯一座绿岛”的生态美景,被上榜“广西森林县城”系列。

  部门强强联动 全民呵护绿水青山

  兴业县公安局侦办“5.15”重大非法盗采矿石案件中,为了及时检验鉴定,兴业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有资质的勘查单位对涉案矿石点勘验,为侦查工作固定好现场环境。专案组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单位,多次针对案件取证和案件处理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积极沟通协作,努力达成共识,攻克案件办理。

  针对非法采砂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要求高的实际情况,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齐抓共管的非采资源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加强检查、巡查、互通情况,加大打击治理力度,使打击治理非法采矿、采石、采砂行动成为日常管理,管控常态化、专业化。

  兴业县公安局主动担当,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长效协调机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源头治理”的工作格局,保持打击非采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建立日常工作联络员制度,适时召开打击非法采矿情况分析会和协调会,及时遏制非采行为。(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