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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大:开展广西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立法十分必要
发表时间:2023-06-04 10:55:16来源:中新网广西

摘要提示:报告认为,开展广西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立法十分必要,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加强立法调研,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

  中新网广西新闻6月3日电(陈秋霞)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 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认为,开展广西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立法十分必要,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加强立法调研,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柳州市代表团周晓玲等1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广西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号)。该议案提出,广西新冠疫情防控实践为全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最新的实战经验,同时也反映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如重大疫情联防联控、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等成功做法还未上升为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化建设不足,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和联动责任仍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和加强等问题。

  该议案认为,广西应尽快开展立法调研并积极推动自治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的制定,总结过去三年广西抗疫的有效经验,着力解决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为广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与联防联控提供法治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经过调研认为,开展广西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立法,不仅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安全的新期待,而且对于广西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共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新形势下有效预防、控制、化解、消除广西重大急性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十分必要。为此建议:

  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跟踪国家立法动态,加强立法研究论证工作,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后,适时将制定自治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同时,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加强立法调研,认真总结广西新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务实管用的经验和做法,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

  二、促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持续抓好现行“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健全集中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应急预案、联合演练等工作。督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聚焦重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提高信息化水平,保障医疗物资储备,支持边境地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及时做好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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